江西省高速集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4-12-29

  江西省高速集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规划字[2019]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江西省高速集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内容最重要的包含:高速集团中心系统软硬件设施升级改造,现有收费系统升级改造、收费站入口称重系统建设、ETC门架系统建设、通信系统改造、网络安全系统、撤销省界收费站、建设集团收费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包括软件平台和硬件支撑平台、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等。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SJSG。招标范围有: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管辖的:(1)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优化、设备技术方面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工作;(2)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的建设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设施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本项目是应急工程,承包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计划安排一次性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文件,并按照审查意见做修改完善,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计划总工期为9个月(不含缺陷责任期),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8月,ETC门架系统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完工,其他机电工程和省界收费站正线日之前完成;剩余土建工程在2020年4月30日完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信誉和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 3 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不超过 1 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一定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4)联合体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为依据进行确定;

  (5)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8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估结果的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 D 级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5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含施工、设计)副本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证件的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成员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各方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以及上述证件的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5楼)第八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交通信息网》 (、《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信誉和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一定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项目经理(1 名):工程师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设计负责人(1 名):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公路机电工程设计工作不少于8年。

  3、施工负责人(1 名):工程师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从事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作不少于8年。

  (1)未被江西省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中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和资质完全一致。

  (所有成员公司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和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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